有钱不还、拒绝执行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拒执罪
2023-11-02 15:45:4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樊芳 | 作者: | 点击量:1145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炯)10月31日,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湘潭县公检法三部门赠送锦旗、感谢信,感谢公、检、法三家在办理汪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一案中依法能动履职,积极破解涉工程机械案件执行难问题,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。
汪某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产品买卖合同,后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)签订融资合同,由融资租赁公司将汪某所购货款一次性付清,汪某再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。合同签订后,汪某未按时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款项,融资租赁公司向法院起诉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在2022年收到湘潭县人民法院的报告财产令以及罚款决定书以后,有执行能力仍拒不执行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汪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遂依法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积极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案,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,贯彻“宽严相济”的刑事司法政策,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,促进各类经济发展壮大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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